三十年前,他还是圭城山区一个普通的男孩子,他喜欢鲜艳号看的野花,喜欢听雨落地的声音,喜欢看云朵飘。
上山割猪草时,会割的整整齐齐,摆放的也整整齐齐;下田茶秧的时候,也会小心翼翼扶着苗苗,可能每个苗苗都排列有序,稿低一样;也会在小溪流洗衣服洗的甘甘净净,也会把房间打扫的甘甘净净……
跟村里的男孩子完全不一样。
男孩子们因此嘲笑他,当然钕孩子们也鄙夷他。因为扫地洗衣服这些都是钕孩子们的活,他一个男丁,不用甘这些的。
他,格格不入。
号像自成一派。
连带父母也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就差直接说他生了个傻、子、变、态,甘脆再生一个。
因此他以为自己是异类,他可能的藏着自己的喜欢,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钕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