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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小和尚,要不要加入我这,自在佛教啊

  短短的几句话。

  就让一尊第四境佛道大修,口吐鲜血,并因此跌境。

  这很可怕。

  概因为,能修行到第四境者。

  哪一个是善与之辈?

  羽翀和尚,又称羽翀罗汉。

  第四境佛道大修,结:罗汉果,点醒印。

  其乃刹那古寺,以一寺资源堆出来的天下行走。

  手持揭谛祚灭杖、身披般若百法袈裟,甚至手中的佛串,都不简单。

  那是:以蜃妖的之精魄,打造的奇宝,名曰:幻梦念珠。

  这些,都是刹那古寺的重宝。

  如此这般的羽翀和尚,始一出寺,便于治水河畔,斩蛟龙于天穹。

  传闻。

  那一夜的蛟龙之血,足足下了三天三夜。

  羽翀和尚,也因此一战成名。

  只是不曾想,如此人物,居然栽在此地。

  这佛心碎裂,境界一跌。

  若是想爬回来,那可是千难万难了。

  “是《儿歌三百首》。”

  “是《儿歌三百首》!!”

  羽翀和尚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双眸赤红的看着公孙羊,不由发出惊天的呐喊。

  儿歌三百首?

  那是何物?

  武老头等人听着此言,只觉懵逼,云里雾里。

  相反。

  顾墨则是一脸平静。

  公孙羊微微愕然。

  清虚子先是面露疑惑,随后又好似回想到了什么,露出一副“不会吧”这等表情。

  刹那古寺,有三宝。

  菩提仙树。

  大日如来真经。

  刹那芳华神通。(时间、岁月)

  菩提仙树,早在远古时期便已失传。

  而那刹那芳华神通,刹那古寺已经近万载无人悟得。

  倒是有一只大天鹅,机缘巧合之下,悟得:梦幻泡影神通。

  算是与刹那芳华,有些联系。

  可惜,如今也已成了人家的腹中餐。

  至于,那大日如来真经。

  相传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藏于一本名为《儿歌三百首》的歌谣之中。

  至于下篇,则为刹那古寺,立寺之根本。

  “这大日凌天,佛在其中,不会真是大日如来真经吧。”清虚子喃喃自语,有些不敢置信。

  不敢置信的。

  又何止是他。

  如今的羽翀和尚与公孙羊,皆死死的盯着顾墨,欲从其脸上看出些端倪。

  可惜,顾墨何等养气功夫。

  你看任你看,我自巍然不动。

  “收!”

  顾墨轻吐一收字,手中佛音再转。

  刹那间。

  那大日凌天之真佛,缓缓涌入顾墨的体内,最后消散不见。

  不过,在若隐若现间,顾墨的眉心好似点了一枚,烈焰色蝌蚪状的火焰纹朱砂痣。

  其实用“朱砂痣”形容,不太恰当。

  用佛语云,此为佛三十二相中的:白毫相。

  白毫相,又称毫相、白毛相。

  指的是,佛的眉间有白毛,柔软如兜罗绵,其色雪白,光洁清净,长一丈五尺,右旋卷收。

  这是佛在因位时,见众生修三学,称赞其美而不毁訾,有谤者则遮制守护而感得的妙相。

  《法华经》卷一《序品》载:“佛眉间白毫相放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

  《优婆塞戒经》卷一,亦载:“为菩萨时,于无量世宣说正法,实法不虚,是故次得白毫光相。”

  正所谓:白毫宛转五须弥,光中化佛无数亿。

  你说痣。

  我说白毛。

  你说痣。

  我说白毛。

  你觉得还是痣。

  那对不起,你非我佛门中人,无屁点佛根。

  此为:白毫相。

  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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