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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近荒芜的村庄里收拾出一户勉强能住人的小平房,墙沿已经长出了一片杂草。
一扇门推开,又冒出个胖脸的男生。
庄谌霁再往里瞧,看见三个人坐在土炕上,两个男人都准备下炕了。坐在最中间的姑娘身形薄削,一头利落垂肩短发,曲腿坐着,还在摸牌,随意抬眼看向门外,撞进了男人沉静深邃的眼里。
那冲击不亚于精致的水晶琉璃瓶砸地,“哐当”一声成了个破落的橡木碗。
几乎没敢认,五年前白白净净又娇憨任性的小姑娘黑了,也瘦了,挺直的肩背细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形销骨立地支着那旧得脱色的衣服。
庄谌霁的脚步生生顿在门口。
宁瑰露的意外不比他少,用了整一分钟才从分辨出来人。
记得五年前她离开时,庄谌霁来机场送她。那年他生了一场病,大抵病得很严重,住了很久的院,走路也缓慢费劲,单薄瘦癯的肩支着一身黑西装,深邃的目光沉沉落在她身上,仿佛她去的不是西北,而是某个刀山火海。
他那时未尽的话都藏在欲言又止的晦暗眸光里。
他代宁江艇行使“哥哥”的责任已有逾十年,就像宁瑰露时常忘记他并不是自己亲哥一样,大概他也常常忘记了宁瑰露不是他亲生的妹妹。
如今再见,他健硕了许多,冲锋衣被撑得饱满,肩宽腰紧,手臂上的青筋沿着小臂攀援至上臂挽起的袖口底,瞧着做百来个俯卧撑也没问题。
这几年他过得还不错。她心想。
在吊诡的静默里,她头一侧,先弯眼笑着打破隔阂:“谌霁哥,不认识我了?”
男人好像这才回过神,缓缓地开口,声音极低:“瘦了。”
宁瑰露撸起袖子露出胳膊晃了晃,“也还好吧,没比以前瘦多少。”
“在这里住了几天了?”
宁瑰露将头转向同行人,“一天半?”
丁新思回答:“一天。”
“喔,那就一天。”
“怎么不提前叫我来接你?”庄谌霁环顾这黑黢黢的小平房,“这里怎么住人?”
“基地不能外联,出了基地又没信号了。我们到了附近才找到近的信号塔。”宁瑰露又回答他后一个问题,“我晚上睡车里,他们几个在房子里挤挤。这是我们队长。”
下了塌的中年男人先伸手,“您好您好,我是赵传。”
庄谌霁同他握了一下,点头道:“庄谌霁。”
松开手,他又看向另一边的瘦高男人。丁新思主动抬手和他握了一下,“庄哥好,我姓丁,丁新思,您叫我小丁就好。”
对方看起来并不比他小多少,庄谌霁神情微妙,他看向宁瑰露。看见的是她和对方眉来眼去的小动作。
他嘴角下撇,沉着脸点头:“嗯,小丁。”
明明对面是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至多三十出头,气度却沉练如山,像是上级领导来视察工作了,让人不由紧张。丁新思心惊,感慨宁瑰露的家境圈子果然都不一般。
和一圈人简单打过招呼,庄谌霁让要走的几位将行李都先拿上车。
每人一个行李箱,正好塞满一辆车的后备箱。
在宁瑰露要上前车副驾驶的时候,庄谌霁站在后车驾驶室外按了声喇叭。
宁瑰露依然钻进了车里,在庄谌霁要亲自去把她逮下来的时候,她拿着一个装了半瓶子不明物质的塑料瓶折返回来了。
烦乱的情绪轻易被扯散。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
太瘦了。
侧脸一线看过去像铅笔勾画的薄薄的简笔画。
睫毛还是很长,长得能挡住太阳,在眼睑处留出一片阴影。
衣服像淘洗了很多次后脱色卷边的质感,腕口处都松了,稍一抬手就露出了一节皮包骨的手腕。
宁瑰露拿了两个柿子来,这边水井干涸,没水洗水果,她将柿子在身上随意擦擦,从车窗外递进去,问庄谌霁:“吃吗?”
“不吃。”
意料中的回答。
宁瑰露张嘴叼了一个柿子,绕到另一侧拉开了副驾驶的门,侧身上了车。
关了车门,她将手里的瓶子放手套箱,探身往外看,冲站在原地的丁新思和赵传摆手:“队长,副队,我们走了啊。”
“好,注意安全,到家了给我们发条消息。”赵传挥了挥手。
丁新思只笑着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像心照不宣的某种暗示。
宁瑰露接收到了信号,笑吟吟道:“我可不会,等出去我就把你们都忘了。队长,走啦。”
发动机嗡鸣声响起,两台车一前一后起步,朝着下山的道开去。
柿子破皮的汁水清香受干燥暖风吹拂,在车内穿堂而过。
“我记得你以前不爱吃柿子的。”男人先打破俩人间略显生疏的沉默。
“噢,吃习惯了就好了。”
“你们基地条件是不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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