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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的是一面顶墙高柜,好在这屋子修得矮,最高处文侪抻长了手便能够着。地上铺着发黄的纸,每一步走起来都沙沙作响。

  他一面翻看着柜上箱子里数不尽的人像相片,一面思量着,想到深处,便将那一沓相片拍在手心。

  说实话,他还是对这广播站里头乱贴凶杀现场感到诧异。他现在手里这般多种类的相片,怎么光贴那几张而全然不顾其他的,总不能他的原身和戚檐的原身皆是个恋|尸癖吧?

  “一个是登山俱乐部的成员,一个是领队,拍那么多死人照片干嘛?”

  想到这儿,文侪忽而顿了一顿。

  不对啊。

  谁告诉他,孙煜是俱乐部的一员了?

  就凭那张办公桌?

  当时那荣惠也有办公桌呢!她甚至连工作牌都有。

  可孙煜他不仅没有工作牌,就连俱乐部集体自杀清点人数时也没把他算入其中。

  “莫非孙煜只是个和戚檐原身羁绊深重的局外人?”文侪拈着那堆照片,片刻后又说,“不对。这样他的阴梦里,关于其他人的细节部分也太多了……细节……如若他真的与那些人毫无关系,怎么能知道这般多的细节……尸体照……照相机……眼睛……”

  “他是侦探么?还是记者? ”

  文侪心神一动,忽而放下那些一直握在手上的相片,却没抬手,反将手摁去了地面。

  他稍稍起身,粗鲁地摸着墙角将脚下的东西撕开,挪步,再拿上来。

  ——是报纸。

  密密麻麻的报道覆盖了全部版面。

  文侪略略瞥过,皆是无关报道。寻常碰着这般叫无用信息填满的报纸,他囫囵瞧眼标题就抛了,可是这回他没迅速放下,只仔细挨个看去,目光在那小如蚂蚁的一行字处停下。

  他笑了。

  带血拇指压着的那行字叫他瞧了半晌,后来他收了手,报纸落在地上,唯有一行字旁留下一个擦开的血指印。

  【本报讯文侪】

  ***

  文侪从广播室里往外走,一推门恰被红霞泼了满身血色。雨停了,但估摸着还会再来,他低头扫了眼还没干透的校服,微微蹙起眉头。

  毕业六年了,他还是看校服不顺眼,不管是西式的,还是中式的。只要和中学沾边的,他都不喜欢。

  尤其是校服。

  他对那堪称给他的后辈子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的中学时期没有丁点留恋,可是他看到压箱底的旧校服就想到了渭止一中掉色的金字招牌,于是想到了招牌底下愁眉苦脸的秃头门卫,继而想到了门卫坐在粉红塑料椅上经久望着的那条挤满学生的老街,最后想到了在老街上发生的那场严重车祸与被卷入卡车底下的戚檐。

  很长时间里,他都受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折磨,后来也没能释怀,只是逼着自己忙到再也想不起那场事故后,他的日子好过了不少。

  文侪收拢五指,将残阳隔绝在掌心以外。他其实也并不清楚自己现下要做些什么,可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

  此时,学生们多数埋头饭菜,恰是他这阴梦黄鼠狼出去当贼的时候。

  可他整理着思绪,忽而将脚后跟打了个转,把原先要往高三教室的身子朝楼梯间拐——阴梦里给出的东西皆非平白无故,那么投稿的那三个幸福故事也不该是单纯用来吓唬他们的才对。

  文侪一面想,一面在楼梯上不合规矩地急行。

  第一个投稿故事是《肉块卵石》,他也清楚他到那儿不一定能遇见什么,亦或者得到什么线索,可他觉得比起在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冒出个学生的地方干偷鸡摸狗的事,倒不如信一回直觉,去碰碰运气。

  “通向科学楼的小径……”文侪在心底默默想,“缺了那指南针转世,找路都要麻烦不少……”

  不过说实在的,他觉得自个儿方向感其实也不算差,只是没有戚檐那么好罢了。

  真的。

  然而拜这黄腾不讲道理的古怪布局所赐,他还是费了不少功夫才赶在太阳下山前找到了所谓的“操场通向科学楼的小径”。

  眼前是同那些初升的太阳、未来的花朵们截然不同的荒凉地,小径边的杂草几乎挨着了文侪的膝盖。那块地未遭建筑物覆盖,野草活像戚檐一般蛮不讲理地恣意生长。

  文侪远远望见那堆叫草埋了的鹅卵石地,于是毫不犹豫踩扁这头野草过去,像是从戚檐身上踏过去一般毫不留情。

  这会儿,淅淅沥沥的雨又开始下了,在歪斜的树木枝干的掩映下,那条弯弯曲曲的小径更加的不起眼。文侪猜到阴雨天,小径湿滑些不可避免,可当他真正将脚落在鹅卵石地的刹那,他却还是不由地怔了一怔。

  油腻,软黏。

  果真如那鬼故事里讲的一般。

  他想,倘若自己在这时候低头,亦或者俯身弯腰,他应该会看见许多人肉块;而在这时回头,他大概真的会看见一个手提小桶、面戴口罩的“人”;这之后,他的脑袋与那桶中人头会被一齐埋入操场的一角,几日后被人挖到。

  想到这里,文侪搓了搓被凉风吹得发寒的手臂,莽着一股劲转了身。

  身后空无一人,倒是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个身影自操场方向沿小径走来。

  文侪咽了口唾沫,并不打算坐以待毙,于是壮着他本来就大的胆子,迎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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