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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常情况下,面对精神病人我会避重就轻,尽量不去触碰他们内心的敏感点,以避免他们发狂暴走。

  可在面对这几个极有可能是潜在杀人犯之人时,我需要尽可能地挖出我所需要的以及我所未知的内容,即便这有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

  —

  我:遭遇那场意外事故的时候,同行驴友是否对你造成了伤害?

  颜添:我没能修好仪器,他们气昏后挥手打过我几拳,但被人拦下了,没伤到要害。

  我: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自己有罪?是你自发形成的,还是外力造成的?

  颜添:我有罪、我有罪——在他们羞辱我之前我就意识到了!!!吃白饭不干事!要不是迷路了,他们怎么可能乱跑,怎么可能……

  —

  她又开始说胡话,其实也不算完全的胡话,只不过她将所有过错都往自己身上揽,后来我将她打断了,并告诉她这一切不是她的错。

  什么“罪魁祸首”……

  若颜添的过错不过是没有守护好那些仪器,那她算哪门子的罪魁祸首?

  我又仔细翻看了论坛,关于颜添的内容涉及了许多“蓄意谋害”,譬如说她是故意要让他们去死之类的傻话,但大概要给她定个罪名,顶天是“失职”罢了。

  —

  不论是谁,根据我改采访的内容,尽管有些支离破碎,却也并不似提前串通好所编撰出的谎言。

  我知道,从那时起,我的内心已经明显偏向了几乎遭受所有人指责的俱乐部成员身上。

  那么,我也成为网暴无辜者的共犯了吗?

  不,作为一名记者,我始终谨慎发言,既没在网络上跟帖回覆,也极少在线下参与相关讨论。

  所以更准确而言,我是一场暴力的旁观者。

  可旁观者就无罪了吗?

  当然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旁观者并不一定有罪。

  可自道德层面上来看,仅以我个人的行为规范作为判定标准的话,我已经是个罪人了。

  ——倘若这些个俱乐部成员确实无罪的话。

  —

  由于颜添是独居的缘故,我每日都会坚持给她编辑些看上去颇有希望的积极文本,颜添总会在一个小时以内给我最简单不过的回覆——【谢谢】。在她的配合下,有时我也会通过短信对她进行简单的采访,只是再没去过她家。

  实话说,同颜添在那样一间压抑的出租屋里独处,会让我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就那么有来有往,过了近半个月,我发出去的短信过了整整一周都没能得到回覆。我于是又跑去拜访她,却从房东那里得知了颜添自杀的消息。

  据房东说,颜添从楼顶天台一跃而下,当场死亡。房东抱怨她压了房价时,我没大仔细听,只自顾自地想,我好像又杀了一个人。

  为什么是我杀的?

  我也不清楚,至少在接受我的采访以前,她没有表现出自杀亦或自残的趋向。

  亦或者,一直都有,只不过我没发现而已。

  ——————

  受访者姓名:老南(化名)

  性别:男

  身份:黄腾登山俱乐部导游

  时间:2005年11月

  —

  在所有受访者中,老南(化名)可以说是让我不适感最轻的一位,大概是因从他身上我并未看见什么精神异常的表现。

  老南的联系方式很好找,他作为这次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受到了法院的几次传唤,也上了无数回报纸。案件审理期间,我同老南见了几次面,老南比预料中要更温和,在紧张时候,他总会抓挠自个儿的头发,也常常将手错摸去了秃顶处,旋即讪讪收回手去。

  他听说我是达伦的朋友后,态度更友善了,针对我的问题他均作出了详细的回覆。

  —

  我:你有想过为何他们一直在起诉你吗?

  老南(化名):我当然清楚,毕竟我是这次出行的导游嘛……我能理解那些个幸存者,他们是觉得,我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导游,应该提前对危险的出现做好应对方案。但说实话,这些不全是我一个人的工作。你知道吧,咱们俱乐部里头有安全员,有技术员,里头大部分内容都不是我职责范围内的事儿。抱歉,你不要觉得我在推卸责任,我个人看来,我的其他同事也一样无辜……唉……大概吧……

  我:你对于论坛中指责你规划的路线密布危险,对你工作敷衍、失职等评价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

  老南(化名):我发誓我提前去踩过点,我也很熟悉当地的气候条件与地形地势。我所做的准备以及相关数据都已经交给我的律师了。在出发以前,我也给参与者们上过课,也同他们分析过那地方的地理特征,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就是反咬一口说我什么都没做……

  我:希望你的官司能打赢,我会尽力还你们一个公道的。

  —

  以上只是我对于老南采访的关键部分进行的片段截取,实话说,由于老南最好接触,所以他是我最后一个进行采访的当事人。而在这时期,我已经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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